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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肉毒桿菌毒素局部注射治療肌張力不全症的現行健保給付規範,提供有注射治療需求的民眾參考。
若是希望至本診所接受注射治療者,請持有經區域以上(含)神經內科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至本診所由醫師進行評估及注射治療。
1.使用於眼瞼痙攣或半面痙攣:
(1)限12歲以上,經區域以上(含)教學醫院之眼科、神經內科或小兒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眼瞼痙攣或半面痙攣之病患使用。
(2)需符合Spasm Intensity Scale 3級(含)以上,另有病歷記載病史6個月以上者可申請治療。(94/6/1)
(3)每次注射最高劑量:眼瞼痙攣為每側20單位,半面痙攣為每側30單位。每年最多注射3次為原則。
2.使用於局部肌張力不全症(focal dystonia)(如斜頸、書寫性痙攣、口顎部肌張力不全等)
(1)限12歲以上,經區域以上(含)教學醫院之神經內科、小兒神經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診斷為局部張力不全症之病患使用。
(2)需有病歷記載已持續以其他方式治療6個月以上無效,且斜頸症者需符合Tsui’s rating scale for cervical dystonia分數11分(含)以上者。
(3)每次注射最高劑量:斜頸症為150單位,書寫性痙攣及口顎部肌張力不全為70單位,且每年最多注射3次為原則。
(4)全身性肌張力不全症不在給付範圍。